长春市“文明餐桌”活动实施方案
为在全市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培育勤劳节俭之风,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市文明办、市食药监局决定在全市深入推进“文明餐桌”活动,巩固餐饮行业文明创建成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工作,提高文明餐桌行动的认知度,共同树立新的饮食观念,将“文明餐桌”活动与全国卫生城市复检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小餐饮”整顿规范专项行动、餐饮服务单位优质服务竞赛结合起来。开展文明供餐与文明就餐相结合活动,将“文明餐桌”活动有机融入到企业的良性发展中。开展“四结合”活动,将“文明餐桌”活动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主题与企业特色文化相融合的宣传活动,让“文明餐桌”活动更贴近百姓生活。
二、实施步骤
(一)计划宣传阶段(4月)
根据2016年餐饮服务监管重点工作要求,组织深入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各辖区参加“文明餐桌”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100%,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报道、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9月)
1、开展文明供餐与文明就餐相结合活动,将“文明餐桌”活动有机融入到企业的良性发展中。
食品经营者要主动承诺、诚信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采购、不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食品经营者进行“阳光厨房”改造,主动公开加工过程,引导食品经营者进行可追溯体系建设,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食品经营场所要有温馨提示。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在就餐场所、就餐通道等明显位置设立以“节俭养德”为主题温馨提示宣传标识;或在餐桌摆设温馨提示卡,温馨提示顾客“适量点餐”等;或在点菜单上、订餐卡上明确标注“合理点餐、杜绝浪费”等提示语,呈现文明和谐就餐环境。
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文明服务。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要在醒目位置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剩菜可以打包;顾客酒后不驾车。从业人员向顾客倡导“节俭养德”的文明风尚,引导顾客适量点餐、避免浪费、合理消费等。
2、开展“四结合”活动,将“文明餐桌”活动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一是与国家卫生城市复检活动相结合。安排部署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严格落实“五病”调离制度,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食品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大“阳光厨房”改造、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指导可追溯终端设备安装、使用“两到位”。
二是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店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打造中小型具有特色、接地气的A级餐饮服务单位,缩小C级餐饮服务单位比例,开展合理的“椭圆形”分布。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诚信经营的表率。
三是与“小餐饮”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相结合。继续落实《长春市加强“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硬件设施不达标、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鼓励、支持经营者进行“阳光厨房”改造,深入推进“小餐饮”示范街、店创建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文明的就餐环境。
四是与餐饮服务单位优质服务竞赛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抢抓机遇 创新发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有关要求,加强对餐饮服务窗口的服务环境、服务流程、服务效率、食品安全的行业监管,全面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服务水平,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主题与企业特色文化相融合的宣传活动,让“文明餐桌”活动更贴近百姓生活。
为提高宣传质量,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共同开展“文明餐桌”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的宣传方式,指导企业印制具有本企业文化特点的文明标识,使“文明餐桌”更好融入企业特色文化,更贴近百姓;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共同开展“文明餐桌”进学校,在餐盒上制作“节俭养德”温馨提示,潜移默化对食用配送餐的员工进行节俭养德教育。
(三)总结复检阶段(9月-11月)
各单位按照标准抓好建设规范,带动全市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总结推广活动先进经验,形成争先创优良好局面,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各项基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该《方案》抓好落实,成立创城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抓落实,做到人人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市文明办、市食药监局对“文明餐桌”活动进行联合督导。
(二)加大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力度。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将“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文明用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开展“文明餐桌”活动的动态及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确保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成效。“文明餐桌”活动既是社会发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需要,也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本《方案》下发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收到成效。
附件: “文明餐桌”八项标准
附件:
“文明餐桌” 八项标准
1.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
2.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各食品经营及相关单位在明显位置要设有文明餐桌行动的提示;有LED显示屏的饭店、宾馆要利用显示屏宣传文明餐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传统道德、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
3.亮证经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馆服务许可证》,有明显禁烟标识;
4.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有“五病”调离的制度和记录;
5.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6.餐桌设置文明餐桌温馨提示桌牌,订餐卡背面和菜单首页有提醒顾客适量点餐、避免浪费等文明餐桌宣传标语;
7. 各餐饮及相关单位要培训服务人员在为顾客点餐时要主动提示顾客避免浪费,顾客用餐结束后,如有剩余,服务人员要主动提醒客人将食物打包;
8.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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